〈魚我所欲也〉孟子
孟子曰︰「魚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 1 者也。生亦我所欲也,義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於生者,故不為苟得 2 也;死亦我所惡 3,所惡有甚於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 4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,則凡可以得生者,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,則凡可以辟患者,何不為也?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,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。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 5。
一簞食 6,一豆羹 7,得之則生,弗 8 得則死。嘑爾而與之 9,行道之人弗受 10;蹴爾而與之 11,乞人不屑也 12;萬鍾 13則不辯 14禮義而受之。萬鍾於我何加 15 焉?為宮室之美、妻妾之奉 16、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17?鄉 18 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宮室之美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妻妾之奉為之;鄉為身死而不受,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,是亦不可以已 19 乎?此之謂失其本心 20。」

作者簡介
孟子(公元前 372 – 公元前 289),名軻,山東鄒城人。中國古代著名思想家,戰國時期儒家代表人物。孟子天生淑質,父早喪,其母親教之。孟母管束甚嚴,「孟母三遷」、「斷杼教子」等故事,成千古美談。《史記‧孟子荀卿列傳》謂「受業子思之門人」,而私淑孔子。治儒術之道,通五經,尤長於詩書。孟子曾效法孔子,帶領門人遊說各國君主,但不為所用,因而退隱,與弟子一起著述。《史記》謂孟子於「道既通,游事齊宣王,宣王不能用。適梁,梁惠王不果所言……退而與萬章之徒序詩書,述仲尼之意,作《孟子》七篇。」孟子長於論辯,其文章說理暢達,氣勢充沛。
背景資料
孟子學說,六朝以來,未受重視。至唐韓愈,始力倡之。《原道》曰︰「堯以是傳之舜,舜以是傳之禹,禹以是傳之湯,湯以是傳之文、武、周公,文、武、周公傳之孔子,孔子傳之孟軻,軻之死不得其傳焉。」指孟子乃儒家正統。又曰︰「孔子之道大而能博,門弟子不能遍觀而盡識也。惟孟軻師子思,子思之學,蓋出曾子。自孔子沒,群弟子莫不有書,獨孟軻氏之傳得其宗。故求觀聖人之道者,必自孟子始。」(《送王秀才序》)孟學至宋,始發揚光大。南宋朱熹合《大學》、《中庸》、《論語》、《孟子》為《四書》,成《四書章句集注》,奠定為儒家經典。
孟子對傳統文化之最大貢獻,在提出「性善說」。孟子性善說要義如下:
1. 孟子強調人性之良知良能,確立人性尊嚴,加強孔子之人本思想。此一尊嚴,落實於仁義、利欲之辨。崇仁義者為人性,趨利欲者為禽獸。故曰︰「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,庶民去之,君子存之。」為著義利之分,人禽之界,所以表現於出處進退,辭受取與之間,不容投機取巧。
2. 由個性發展至群性,強調民本政治。故提出「民為貴,社稷次之,君為輕。」。
3. 由群性轉化為政治實質,強調仁政。於內政則主張「保民而王」,實行仁政。仁政之始,在於上位,必須低首下心,選賢與能。故曰︰「是以惟仁者,宜在高位;不仁而在高位,是播其惡於眾也。」(《離婁上》)於外交則反對戰爭。
4. 孟子認為人格之樹立,善惡由是而分、義利由是而明、人禽由是而辨。仁政之施行,亦以民為本。
孟子文章,辭鋒犀利,氣勢磅礴。良由剛正不阿,無私無畏。所以然者,在於浩然正氣。韓愈尊孟,嘗言孟子之學,「醇乎醇者」,「以為功不在禹下」。蘇轍《上樞密韓太尉書》嘗曰︰「孟子曰︰『我善養吾浩然之氣。』今觀其文章,寬厚宏博,充乎天地之間,稱其氣之小大。」氣盛言宜,故能文氣磅礴,若決江河,沛然莫之能禦也。孟子以其雄健渾浩之文辭,闡發仁義之正氣,故能萬古常新。
本篇節錄自《孟子‧告子上》。
注釋
1. 舍魚而取熊掌︰舍︰同「捨」,捨棄。下同。魚與熊掌,皆為美味,而熊掌尤為難得,故捨魚而取熊掌。
2. 苟得︰苟︰隨便、輕率之意。此指苟且偷生。
3. 惡︰動詞,憎厭。○粵 [污之陰去聲],[wu3];○漢 [wù]。下同。
4. 辟︰同「避」。下同。
5. 所欲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。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︰《荀子‧正名》曰︰「人之所欲生甚矣,人之所惡死甚矣。然而人有從生成死者,非不欲生而欲死也。不可以生而可以也。」徐幹《中論‧夭壽》曰︰「所好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。」朱子曰︰「羞惡之心,人皆有之。但眾人汨於利欲而忘之,惟賢者能存之而不喪耳。」
6. 一簞食︰簞︰盛器。
7. 一豆羹︰豆︰盛食之器。字形似高腳盆,或有蓋。羹:指帶汁之肉,《爾雅》曰︰「肉謂之羹」;中古以後,方指稱湯。
8. 弗︰通「不」。下同。
9. 嘑爾而與之︰嘑︰通「呼」。嘑爾︰趙注曰︰「猶呼爾,咄啐之貌。」呼,怒聲,即咄啐。《禮記‧檀弓》曰︰「齊大饑,黔敖為食於路,以待餓者而食之。有餓者蒙袂輯屨,貿貿然來。黔敖左奉食,右執飲,曰︰『嗟!來食。』揚其目而視之,曰︰『予唯不食嗟來之食,以至於斯也。』從而謝焉;終不食而死。」即此句之意。
10. 行道之人弗受︰行道之人︰路人。弗受︰不受。以其賤己,故不肯受。
11. 蹴爾而與之︰蹴︰踐踏。與,授。
12. 乞人不屑也︰乞人︰行乞之人。不屑︰《詩經‧邶風‧谷風》曰︰「不我屑以。」《毛傳》曰︰「屑,潔也」。不屑,即不以為潔,故不受。
13. 萬鍾︰鍾:六斛四斗。萬鍾,言其極多。
14. 辯︰辯別。朱子《孟子集注》作「辨」。《五經文字》云︰「辯,理也。」「辨,別也。」二字本義雖異,然辯、辨二字,經典每通用。
15. 何加︰加︰增益。何加︰有何增益?
16. 奉︰供奉、供養。
17. 與︰通「歟」,語末疑問辭。○粵 [如],[jyu4];○漢 [yú]。
18. 鄉︰音義通「向」,過往。
19. 已︰停止。
20. 本心︰朱子曰︰「本心,謂羞惡之心。」
賞析重點
孟子的〈魚我所欲也〉選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,通過「魚與熊掌」的比喻,闡述了「舍生取義」的價值觀。全文語言簡潔,論證嚴密,既展現了孟子的辯論才華,也體現了他對道德與正義的堅定追求。這段文字不僅是儒家思想的經典表述,也為後世提供了對人生價值的深刻思考。
內容分析
- 開篇比喻,提出中心論點
孟子以「魚與熊掌」的比喻開篇:「魚,我所欲也,熊掌,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魚而取熊掌者也。」他通過這個比喻,引出了「生與義」的選擇問題:「生亦我所欲也,義亦我所欲也;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義者也。」這一段明確提出了「舍生取義」的中心論點。 - 論證「舍生取義」的合理性
孟子進一步論證,人們之所以能夠「舍生取義」,是因為「所欲有甚於生者,所惡有甚於死者」。他認為,如果一個人把生存視為最高目標,就會不擇手段地求生;如果一個人把死亡視為最大恐懼,就會無所不用其極地避禍。然而,現實中卻有人願意放棄生存的機會,拒絕逃避災禍,這說明在他們心中,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,那就是「義」。 - 舉例說明「本心」的重要性
孟子舉了一個例子:「一簞食,一豆羹,得之則生,弗得則死。」他指出,即使是飢餓的路人和乞丐,也不會接受帶有侮辱性的施捨。然而,有些人卻為了「萬鍾」的財富而放棄禮義。孟子批評這種行為是「失其本心」,並質問:「萬鍾於我何加焉?」他認為,追求物質享受而放棄道德原則,是一種可恥的行為。 - 總結呼應,強調「本心」
孟子總結道:「此之謂失其本心。」他強調,人應該保持自己的「本心」,不為外物所動,堅守道德與正義。
寫作特點
- 比喻生動,論證有力
孟子以「魚與熊掌」的比喻開篇,形象地引出了「生與義」的選擇問題,使論證更加生動有力。 - 層層遞進,邏輯嚴密
文章從比喻入手,逐步展開論證,最後通過舉例說明「本心」的重要性,結構嚴謹,邏輯清晰。 - 語言簡潔,情感真摯
孟子的語言風格簡潔明快,卻蘊含深刻的情感。例如,「舍生而取義者也」一句,簡潔有力地表達了對正義的堅定追求。 - 對比鮮明,增強說服力
孟子通過對比「一簞食,一豆羹」與「萬鍾」的不同選擇,揭示了人們在面對誘惑時容易「失其本心」的現象,增強了文章的說服力。
思想內涵
- 「舍生取義」的價值觀
孟子通過這段文字,提出了「舍生取義」的價值觀。他認為,在生命與正義之間,應該選擇正義,因為正義比生命更重要。 - 對「本心」的堅守
孟子強調,人應該保持自己的「本心」,不為外物所動。他批評那些為了物質享受而放棄道德原則的人,認為他們「失其本心」。 - 對道德與正義的追求
這段文字體現了孟子對道德與正義的堅定追求。他認為,人應該以道德為準則,追求更高的精神境界。
〈魚我所欲也〉是一篇語言簡潔、論證嚴密的經典散文。孟子通過「魚與熊掌」的比喻,闡述了「舍生取義」的價值觀,並強調了對「本心」的堅守。全文既展現了孟子的辯論才華,也體現了他對道德與正義的堅定追求。這段文字不僅是儒家思想的經典表述,也為後世提供了對人生價值的深刻思考。
DSE試題
問:《魚我所欲也》中,孟子提及「此之謂失其本心」。甚麼原因導致人們「失其本心」,試加說明。(2分)這句與第一段哪一句照應呢?(2分)
答:
(i) 原因:
人們因為貪求外在的利益(如生命、財富等),而放棄應該堅守的道義和倫理原則,從而「失其本心」。這反映了人性因追求短期利益而偏離本性中追求道德的核心。
(ii) 照應句子:
這句與第一段的「非獨賢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賢者能勿喪耳」相照應,說明所有人本都有追求道義的心,只是有些人能堅守,而有些人因私欲而喪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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